山東高法:先負債后離婚,離婚協議不能對抗債權人,可處置共有房產
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共有形式之一,也應當遵守上述規定。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房產的歸屬,屬于內部約定,不能對抗第三人。法院對房屋查封符合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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