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海南會議紀要第十二條的解讀與理解
《紀要》的內容和精神僅適用于在《紀要》發布之后尚在一審或者二審階段的涉及最初轉讓方為國有銀行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債權轉讓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形成的相關案件。
             不良資產下午茶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2020/04/13
 不良資產下午茶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2020/04/13
             不良資產下午茶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2020/04/13
 不良資產下午茶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2020/04/13
             后稷投資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2020/03/13
 后稷投資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2020/03/13
            